根据学校最新通知,现启动2024年下半年论文答辩工作。整个流程包括答辩申请、论文重合度检测、论文评审、现场答辩等多个环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已于2024年9月9日中午12:00前提交论文初稿至MPA教育中心(下称“中心”)的2020级和2021级MPA学生。
(二)请注意,此前已有一次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但答辩委员会允许修改后再次申请答辩的学生,申请本次答辩需符合距上一次答辩结束后尚在一年内、并且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条件方可进行。例如,2024年5月答辩不通过的学生,可选择2024年下半年(即本次)或2025年上半年的其中一次申请第二次答辩。2025年上半年的学位申请是这类学生的最后机会,在最后机会申请学位的过程中,论文重合度检测、论文评审、现场答辩等任一环节不通过,基于一年期限已到的前提,均不能再申请下次答辩。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6、17日(暂定,视参加答辩的具体人数和实际情况而定)
地点:待定
三、答辩前注意事项
(一)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1.需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对象:
(1)2020级和2021级的学生,若尚未开题或尚未修够学分,或本次具备申请答辩资格但不申请答辩,均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系统开放延期申请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1月24日。
(2)申请本次答辩的学生,若在论文重合度检测、论文评审、现场答辩任一环节不通过,均需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现场答辩不通过”的情况分两种:第一种为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获得毕业证,但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暂不能获学位证;第二种为两者均未通过。后者的情况才需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2.系统申请延长学习时间方法:
(1)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s://gms.sysu.edu.cn/),“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应用”—“学籍异动申请”—“新建异动申请”。
(2)选择异动类型时,异动大类选择“毕业变动”,异动类型选择“延长学习时间”,“毕业延期至何时”选择2025年6月30日。
(3)成功提交延期申请后,请及时提醒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审核,具体流程为:“学籍管理”—“学籍异动审核”,点击“通过”或“不通过”。
(二)关于论文保密的规定
根据《中山大学涉密研究生及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中大密〔2023〕22号)的规定执行。
四、答辩工作各环节说明
整个答辩工作流程包括答辩申请、学院党委审核、第一次论文重合度检测、论文评审、现场答辩、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学院党委审核、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审议、学校社会科学学部审议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等多个环节。流程示意图见附件1,学生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见附件2,以下为对各环节的说明:
(一)答辩申请
答辩申请的流程包括:学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答辩申请、导师登录系统审核、学生下载答辩申请书(纸质版需提交)、学生上传论文电子版。具体如下:
1.提交答辩申请:
请于2024年10月8日中午12:00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学位申请”—“发起申请”,选择“2024年12月学位申请”批次,将内容填写完整后提交。
2.学位数据上报:
请于2024年10月8日中午12:00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学位管理”—“我的学位数据上报应用”—“我的学位数据上报”—“发起申请”,检查无误后提交。
请注意下述事项:
(1)发起答辩资格申请时,系统会提示上传照片,请学生自行登录学信网核实、下载并上传与学信网电子学历照片一致的照片。尚未参加学历照片采集的学生请务必于2024年9月30日前自行前往广州市府前路21号广东图像采集中心(咨询电话020-83398378)进行采集,并将纸质版照片于10月10日前交至MPA中心。若出现逾期仍未拍摄学历照片而影响答辩申请的情况,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2)论文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主要内容及创新点等文字内容较多的部分建议提前用word文档拟好,统一复制上传。请确保提交的答辩申请书中的内容与所上传论文中相关部分的内容一致。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格式规范(附件3)中要求的论文标题在25字以内,包括主标题和副标题(不计算标点)的字数。
3.导师请于10月10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对学生提交的答辩申请进行审核。答辩申请需经导师同意后方为有效,请务必及时与导师联系确认。
4.提交纸质版答辩申请书(将存放于学位档案中):
(1)在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并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在“答辩资格申请”模块点击“查看”,在“查看申请详情”页面的最后一行点击“打印硕士学位申请书”,在“报表详情”页面选择“导出word”,空白处的内容请自行补充编辑完整,最后打印并贴上小一寸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不限,须使用正规冲印的纸质照片),务必在签名处亲笔签名。
(2)交导师填写“指导教师意见”并签名。本纸质版答辩申请书将作为学位档案保存,要求填写规范,格式正确,不可涂改,所有签字均需使用黑色签字笔。经本人和导师签名的纸质版答辩申请书请于10月14日前邮寄至中心。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4885789。请使用“顺丰快递”,不要使用“顺丰同城”或其他快递。
5.按要求提交论文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原文准备:论文格式应符合《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论文原文要求使用PDF格式(命名方式:学号_姓名.pdf)。请对论文进行匿名处理,论文中扉页、中英文摘要、正文以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申请人及导师的姓名,致谢部分暂不收录。
(2)论文提交时间和方式:
请于2024年10月8日中午12:00前将论文上传至问卷:2024年下半年MPA申请答辩论文提交https://wj.sysu.edu.cn/q/gEWv7Veq(问卷需在浏览器用NetID登录后方可填写和上传,截止时间前可随时撤回修改,但最终只能提交一次)。超过截止日期后概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交和替换,中心将以此版本为准提交论文重合度检测。
(3)论文匿名要求:
论文将用于重合度检测和评审,所以必须匿名。论文需为PDF格式,并生成目录大纲(操作方法参考附件4)。“匿名”可通过下述方法检查:使用word或PDF的“查找功能”,搜索导师及本人姓名(中英文均需搜索)的单一字段(请勿整个名字搜索,以防查找不全面)。例如,张三,搜索:“张”、“zhang”、“三”、“san”等,通过各个相关字段的搜索,确保匿名。
(二)第一次论文重合度检测
1.检测前提:
(1)全文检测;
(2)MPA的论文,根据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正文(不含“导论”)字数应不少于2万字,否则不予检测;
2.查重申请:
请于2024年10月12日中午12:00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学位论文查重申请”—“发起申请”,将内容填写完整,按要求上传论文附件后提交。
请注意:只有答辩申请在系统通过了导师审核及院系审核后,方可发起查重申请。提交至该模块的论文版本不用于重合度检测,仅为在系统补充流程需要。提交后学生方可查看检测报告。
3.结果反馈:
学生可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查看检测结果及下载检测报告单。导师请于10月14日前登录系统操作“确认检测结果”步骤。
4.结果认定:
(1)全文重合度<10%,可以参加论文评审;
(2)全文重合度≥10%≤20%,修改后参加论文评审;
(3)全文重合度>20%,原则上不予通过。如果学生有异议,经导师同意,可在收到查重结果通知的48小时内,向MPA教育中心提出申请并阐明具体理由,由MPA教育中心上报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讨论,讨论结果为最终结论。(复议申请表见附件5)
5.特别提醒:
论文的写作需遵循学术道德规范,相关规定请参照《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中大研院〔2020〕46号)。
(三)论文评审
1.送审评阅申请
请已完成“答辩申请”和“第一次论文重合度检测”的学生,于2024年10月14日中午12:00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应用”—“我的学位信息”—“论文送审”—“送审评阅申请”,将内容填写完整,按要求上传论文后提交。
请注意:
(1)只有导师在系统操作“确认检测结果”步骤后,方可发起送审评阅申请。
(2)在“送审评阅申请”模块上传的论文版本应是根据论文重合度检测报告做出修改后的版本。
(3)对于第一次论文重合度检测结果为全文重合度≥10%≤20%的论文,请论文作者务必根据检测报告认真修改。若此类论文通过答辩,且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结果仍为全文重合度≥10%≤20%,中心将提交该类论文的检测结果至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供其审议时参考。
2.评阅安排
(1)每篇论文将送3位专家进行评阅,其中2位校外专家,1位校内专家。
(2)论文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匿名双盲送审。
(3)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查看论文评阅书及评阅结果。请注意:同一批次送审论文的评阅结果返回时间有先后。
(4)对于在一年内最后时限使用第二次答辩机会的学生,若本次评阅结果为不通过,则申请答辩程序终止,不能三个月后重新送专家评审。
3.评审结果认定
根据《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分三类:
“A”为同意答辩。学位论文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按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后参加本次答辩。
“B”为修改后答辩。学位论文基本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结合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一定修改后参加本次答辩。
“C”为不能参加答辩。学位论文尚未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不能参加本次答辩。需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三个月后重新送专家评审。
4.评阅结果运用
(1)评阅结果为“同意答辩”(A,A,A)或“修改后答辩”(A,A,B/A,B,B/B,B,B)的,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针对评阅意见完成论文修改,经导师在《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答辩用)》签名同意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2)评阅结果若仅出现1份“不能参加答辩”的评阅意见,且其他评阅意见均为“同意答辩”(A,A,C)的,学生可申请评阅复议,根据复议结果确定是否可参加本次答辩。
(3)评阅结果不符合上述1、2款情况的(A,B,C/B,B,C/A,C,C/B,C,C/C,C,C),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应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重新申请下一次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5.评阅复议
(1)评阅复议条件
评阅结果若仅出现1份“不能参加答辩”的评阅意见,且其他评阅意见均为“同意答辩”(A,A,C),经导师、培养单位同意,学生可申请评阅复议。
(2)评阅复议程序
①申请。学位申请人须在知晓或应当知晓评阅结果的7天内,经导师同意,向培养单位提出书面复议申请(见附件6),逾期不予受理。
②审查。培养单位对接到的评阅结果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复议申请不予接受;对于符合要求的复议申请,聘请2~3位满足相应层次评阅人要求的校内专家对评阅复议人的本次送审论文进行审查,获专家一致同意,并经培养单位院长(主任)签名同意后,方可报研究生院审批。
③复评。原评阅论文另送2位满足相应层次评阅人要求的评阅专家复评。
(3)复议结果确定
复议结果为最终评阅结果,学位论文按复评评阅人给出的评阅结果处理。凡经评阅复议程序获得学位的学位论文全部纳入学校学位论文抽检范围。被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将依据《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处理办法》(中大研院〔2020〕8号)进行处理。
1. 若未出现“不能参加答辩”的评阅意见,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修改,经导师在《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答辩用)》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答辩。
2. 若出现“不能参加答辩”的评阅意见,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四)提交答辩用论文及相关材料
学生按论文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后,需于2024年11月10日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论文4本、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答辩用)1份(详见附件7)和论文扉页1份,用于现场答辩环节;同时将与纸质版论文一致的电子版学位论文PDF版及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答辩用)word版上传至问卷:2024年下半年MPA答辩用材料提交https://wj.sysu.edu.cn/q/WQJQDGuE(问卷需在浏览器用NetID登录后方可填写和上传,截止时间前可随时撤回修改,但最终只能提交一次),两份电子版文件同步用“学号_姓名”命名。请注意以下事项:
1.领取论文封面。每位同学可领取6份中山大学论文封面,其中4份用于答辩前装订论文,2份用于通过答辩后装订论文存档版本,请妥善保管。领取地点为MPA中心办公室(大学城东校园心理学系D215室)。
2.论文需严格遵守匿名原则,且必须严格按照《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排版、打印,并规范装订。答辩前论文装订要求为:
(1)论文封面需电脑打印,封面中缝要打印论文题目;
(2)论文封面的“学位申请人”、“导师姓名及职称”、“编号”、“分类号”四栏不填;
(3)论文中不需出现“扉页”、“致谢”、“后记”等内容;
(4)原创性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正文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姓名;
(5)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清单暂不装订。
3.学位申请人提供详细的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答辩用),并由导师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学生必须针对论文评阅书指出的问题及修改情况逐条向答辩委员会作出说明。
4.提交单独打印的论文扉页1份(经答辩小组成员签名后,用于答辩通过后装订在论文定稿里),需提前填入论文题目(中英文)、专业名称、申请人姓名、导师姓名及其职称。扉页格式要求参见《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五)现场答辩
1.论文答辩分组安排及流程拟于11月中旬在MP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
2.论文答辩会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为30分钟,其中要求学位申请人必须针对论文评阅书指出的问题及修改情况逐条向答辩委员会作出说明。
3.通过答辩的学生将当场向答辩秘书领回经答辩委员签名后的论文扉页。如答辩委员建议修改论文题目且经导师认可,请立即自行打印一张扉页,交中心转给答辩委员签名,以免日后另行联系答辩委员。若英文题目有修改,也需重新打印扉页并签名。
4.为方便起见,建议学生提前打印好“原创性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一式三份,答辩前或答辩当天请导师签名。
5.答辩当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需领取一份《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时须使用黑色签字笔(非圆珠笔),同时贴好照片(小一寸1张,底色不限)。表中“班级鉴定”栏由同学相互填写、签名,学生需请导师填写表中“导师对毕业生意见”栏目并签名。已获毕业证书的同学无需再次领取。
6.请注意,正常情况下,申请学位的流程到了参加现场答辩并接受了答辩委员会投票(无论答辩是否通过),已算作使用了一次答辩机会。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若第一次答辩不通过,经答辩委员会投票同意,需在1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获得学位。若已面临最长学习年限到期或距上一次答辩不通过一年期限已到的情况,则在申请第二次答辩的过程中,论文重合度检测、论文评审等任何环节不通过都会影响能否继续申请学位。详细情况届时可咨询MPA中心。
(六)答辩后提交材料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后,请于2024年11月25日中午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材料,请上传至问卷:2024年下半年MPA答辩后材料提交https://wj.sysu.edu.cn/q/mZwkTaXC(问卷需在浏览器用NetID登录后方可填写和上传,截止时间前可随时撤回修改,但最终只能提交一次)。具体材料包括:
(1)提交供图书馆存档的学位论文PDF版及其他文档。
中山大学各院(系、所、中心)硕士、博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必须按规定向学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印刷版。所有论文仅作为图书馆保存、服务和上级单位抽查所用,不向任何数据库商提供。图书馆将在收到学院统一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后3个工作日内在离校系统中完成相关手续的审批。相关提交方式和内容如下:
文件1:《中山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提交表》(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doc)(见附件8)
文件2:学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论文最终定稿PDF版(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pdf)
论文定稿包括:印刷版论文封面、扉页(答辩委员会签名页)、原创性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签名页、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后记、封底等完整内容,并且页面顺序和论文题名与印刷版最终定稿版完全一致。其中,扉页、原创性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签名页均须签名后扫描合并至学位论文电子版。论文最终定稿的电子版,不需匿名,同时用于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若有需要修改论文题目(经导师同意后)的情况,请留意届时通知,及时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修改相关信息。
文件3:《电子版与印刷版学位论文一致性承诺书》(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_版本一致性承诺书.pdf)(见附件9)
请打印《电子版与印刷版学位论文一致性承诺书》,经作者本人及导师签字后,扫描为单独的PDF文件。
(2)提交《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专委会)》PDF版。(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_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专委会).pdf)
2.纸质版论文定稿及相关材料请寄送至中心,包括:
(1)论文最终定稿的纸质版本。
用封面装订好的纸质版用于学院及图书馆存档。需提交2本,具体要求如下:
A.前期空缺的内容除“分类号”不填外,其余包括“学位申请人”、“导师姓名及职称”、“编号(写学号)”均需打印完整;
B.封面中缝除论文题目外,还需打上作者姓名;
C.答辩委员签字后的扉页复印2份,需分别装订入2本论文中;
D.“原创性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需经个人及导师签字后装订进论文定稿。请各位同学留意,答辩后提交的论文将在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上讨论,因时间紧迫,请各位同学务必提交导师已签字的“原创性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E.“致谢”、“后记”应一并装订入论文中。
(2)论文中、英文摘要的纸质版,单独打印,各提交1份,用于放入每位同学的学位档案。注意:导师姓名需填写相应的职称。
(3)答辩委员签名的扉页原件需单独提交,请勿装订入论文。
(4)导师签名的《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专委会)》。请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修改论文。
(5)《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七)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
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将在答辩后、修改论文并提交定稿后进行。答辩结果和重合度检测结果均将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
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结果分为三类:
1.全文重合度<10%,查重通过;
2.全文重合度≥10%≤20%,中心将把查重结果提交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供其审议时参考;
3.全文重合度>20%,视为论文重合度检测不通过,将不能获得学位。
(八)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会议
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后,学院将对建议授予学位学生的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的学号、姓名、专业,导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信息。请留意,论文答辩及重合度检测的所有情况及相应的结果,需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
通过本次答辩学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预计在2024年12月下旬发放。
附件:
1.答辩安排流程图
2.材料提交清单
3.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23年12月修订)
4.Word文档转PDF文档生成目录大纲操作示例
5.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查重复议申请表
6.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复议申请书
7.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答辩用)
8.中山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提交表
9.学位论文电子版与印刷版一致性承诺书
中山大学MPA学位论文质量自查清单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0-84885789)
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4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