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延长学习时间手续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中心此前已于2019年9月25日发布了关于办理延期答辩手续的通知。鉴于临近截止日期,特此再次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5和2016级MPA双证学生、2015级MPA单证学生、2015级教育硕士单证学生、2015和2016级教育硕士双证学生,及2019年查重、评阅未通过的双证学生、2019年答辩未通过的单证学生。若有疑问请及时与中心联系。
二、申请流程
(一)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时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也可从中心网站(http://mpa.sysu.edu.cn/)—“表格下载”栏下载。
(二)本人签“学生意见”栏,并经导师同意延期后,请导师在“导师意见”栏签字。
(三)请于11月28日前将填好并经导师签署意见的《中山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时间申请审批表》交MPA教育中心,中心将统一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
(四)表格可面交或快递。如需快递,请务必用顺丰快递寄送至: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大楼D101室,李老师(双证)/39332632;殷老师(单证)/39336431。
附件:1.中山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时间申请审批表
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9年11月26日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39332632;殷老师,电话:3933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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