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评审
(一)送审要求
学位申请人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评阅送审次数为2次,2次评阅不通过者,不可再次提交评阅。
送审次数从2025年起开始计算。
(二)送审安排
1. 每篇论文将送2位专家进行评阅,其中1位校外专家,1位校内专家。
2. 论文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s://gms.sysu.edu.cn/,下称“平台”)进行匿名双盲评审。
3. 学生登录平台查看论文评阅书及评阅结果。请注意:同一批次送审论文的评阅结果返回时间有先后。
(三)送审时间
请已完成“答辩申请”和“第一次论文重合度检测”的学生,于2025年4月11日中午12:00前登录平台,“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应用”—“我的学位信息”—“论文送审”—“送审评阅申请”,将内容填写完整,按要求上传论文附件后提交。论文仍需按照要求进行匿名处理,命名方式:学号_姓名。
请注意:
(1)只有导师在系统操作“确认检测结果”步骤后,方可发起送审评阅申请。
(2)在“送审评阅申请”模块上传的论文应是根据论文重合度检测报告做出修改后的版本。论文需为PDF格式,并生成目录大纲(操作方法参考附件4)。
(3)对于第一次论文重合度检测结果为全文重合度≥10%≤20%的论文,请论文作者务必根据检测报告认真修改。若此类论文通过答辩,且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结果仍为全文重合度≥10%≤20%,MPA中心将提交该类论文的检测结果至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供其审议时参考。
(四)评阅复议
(1)评阅复议条件:评阅结果若仅出现1份“不能参加答辩(C)”的评阅意见,学位申请人可申请复议。
(2)评阅复议程序:
1. 学位申请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评阅结果的7日内,经导师同意,可以书面方式向MPA中心提出1次复议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 MPA中心对接到的评阅复议申请进行审查,评阅结果若有“同意答辩(A)”的评阅意见,由MPA中心在平台增送2位专家评阅;评阅结果若无“同意答辩(A)”的评阅意见,由MPA中心组织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校内专家进行审查,通过后在平台增送3位专家评阅。
3. 学位申请按复议评阅人给出的评阅结果处理:
若未出现“不能参加答辩(C)”的评阅意见,学位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修改,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答辩;
若出现“不能参加答辩(C)”的评阅意见,学位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答辩,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修改,3个月后重新申请下一次评阅和答辩。
4. 经评阅复议程序获得学位的学位论文全部纳入学校学位质量抽检范围。被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将依据抽检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答辩前注意事项
(一)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1. 需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的对象:
(1)2021级和2022级的学生,若尚未开题或尚未修够学分,或本次具备申请答辩资格但不申请答辩,均需登录平台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系统开放延期申请的时间为2025年5月1日-5月24日。
(2) 申请本次答辩的学生(2020级除外),若在论文重合度检测、论文评审、现场答辩任一环节不通过,均需申请延长学习时间。“现场答辩不通过”的情况分两种:第一种为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获得毕业证,但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暂不能获学位证;第二种为两者均未通过。后者的情况才需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2. 申请延长学习时间方法:
(1)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应用”—“学籍异动申请”—“新建异动申请”。
(2)选择异动类型时,异动大类选择“毕业变动”,异动类型选择“延长学习时间”,“毕业延期至何时”选择2025年12月31日。
(3)成功提交延期申请后,请及时提醒导师登录平台进行审核,具体流程为:“学籍管理”—“学籍异动审核”,点击“通过”或“不通过”。
(二)关于论文保密的规定
根据《中山大学涉密研究生及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中大密〔2023〕22号)的规定执行。
三、答辩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5月17、18日(暂定,视参加答辩的具体人数和实际情况而定)
(二)地点:中山大学东校园政务学院楼
四、提交答辩用论文及相关材料
学生按论文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后,需于2025年5月11日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论文4本、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答辩用)1份(详见附件6)和论文扉页1份至MPA中心用于现场答辩环节;同时将与纸质版论文一致的电子版学位论文PDF版及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答辩用)word版上传至问卷:2025年上半年MPA答辩用材料提交https://wj.sysu.edu.cn/q/nirSFKSL(问卷需在浏览器用NetID登录后方可填写和上传,截止时间前可随时撤回修改,但最终只能提交一次),两份电子版文件同步用“学号_姓名”命名。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取论文封面。每位同学可领取5份中山大学论文封面,其中4份用于答辩前装订论文,1份用于通过答辩后装订论文存档版本,请妥善保管。领取地点为MPA中心办公室(大学城东校园政务学院D101)。
(二)论文需严格遵守匿名原则,且必须严格按照《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排版、打印,并规范装订。答辩前论文装订要求为:
1. 论文封面需电脑打印,封面中缝要打印论文题目;
2. 论文封面的“学位申请人”“导师姓名及职称”“编号”不填;
3. 论文中不需出现“扉页”“致谢”“后记”等内容;
4. 原创性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正文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姓名;
5.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清单暂不装订。
(三)学位申请人提供详细的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答辩用),并由导师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学生必须针对论文评阅书指出的问题及修改情况逐条向答辩委员会作出说明。
(四)提交单独打印的论文扉页1份(经答辩小组成员签名后,用于答辩通过后装订在论文定稿里),需提前填入论文题目(中英文)、专业名称、申请人姓名、导师姓名及其职称。扉页格式要求参见《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五、现场答辩
(一)论文答辩分组安排及流程拟于5月中旬在MP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
(二)论文答辩会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为30分钟,其中要求学位申请人必须针对论文评阅书指出的问题及修改情况逐条向答辩委员会作出说明。
(三)通过答辩的学生将当场向答辩秘书领回经答辩委员签名后的论文扉页。如答辩委员建议修改论文题目且经导师认可,请立即自行打印一张扉页,交MPA中心转给答辩委员签名,以免日后另行联系答辩委员。若英文题目有修改,也需重新打印扉页并签名。
(四)为方便起见,建议学生提前打印好“原创性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答辩当天请导师签名。
(五)答辩当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需领取一份《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时须使用黑色签字笔(非圆珠笔),同时贴好照片(小一寸1张,底色不限)。表中“班级鉴定”栏由同学相互填写、签名,学生需请导师填写表中“导师对毕业生意见”栏目并签名。已获毕业证书的同学无需再次领取。
(六)请注意,正常情况下,申请学位的流程到了参加现场答辩并接受了答辩委员会投票(无论答辩是否通过),已算作使用了一次答辩机会。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若第一次答辩不通过,经答辩委员会投票同意,需在1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获得学位。对于最长学习年限到期等最后机会的特殊情况,请咨询MPA中心。
六、答辩后提交材料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后,请于5月26日中午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请上传至问卷:2025年上半年MPA答辩后材料提交https://wj.sysu.edu.cn/q/cShuW52x(问卷需在浏览器用NetID登录后方可填写和上传,截止时间前可随时撤回修改,但最终只能提交一次)。具体材料包括:
1. 提交供图书馆存档的学位论文PDF版及其他文档。
中山大学各院(系、所、中心)硕士、博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必须按规定向学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印刷版。所有论文仅作为图书馆保存、服务和上级单位抽查所用,不向任何数据库商提供。相关提交方式和内容如下:
文件1:《中山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提交表》(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doc)(见附件7)
文件2:学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论文最终定稿PDF版(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pdf)
论文定稿包括:印刷版论文封面、扉页(答辩委员会签名页)、原创性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签名页、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或后记、封底等完整内容,并且页面顺序和论文题名与印刷版最终定稿版完全一致。其中,扉页、原创性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签名页均须签名后扫描合并至学位论文电子版。论文最终定稿的电子版,不需匿名,同时用于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若有需要修改论文题目(经导师同意后)的情况,请留意届时通知,及时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修改相关信息。
文件3:《电子版与印刷版学位论文一致性承诺书》(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_版本一致性承诺书.pdf)(见附件8)
请打印《电子版与印刷版学位论文一致性承诺书》,经作者本人及导师签字后,扫描为单独的PDF文件。
2. 提交《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专委会)》PDF版。(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_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专委会).pdf)
(二)纸质版论文定稿及相关材料请寄送至MPA中心,包括:
1. 论文最终定稿的纸质版本。
用封面装订好的纸质版用于学院及图书馆存档。需提交1本,具体要求如下:
(1)前期空缺的内容包括“学位申请人”“导师姓名及职称”“编号(写学号)”均需打印完整,“密级”为“公开”;
(2)封面中缝除论文题目外,还需打上作者姓名;
(3)答辩委员签字后的扉页复印1份装订入论文中;
(4)“原创性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需经个人及导师签字后装订进论文定稿。请各位同学留意,答辩后提交的论文将在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上讨论,因时间紧迫,请各位同学务必提交导师已签字的“原创性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5)“致谢”或“后记”应一并装订入论文中。
2. 论文中、英文摘要的纸质版,单独打印,各提交1份,用于放入每位同学的学位档案。注意:导师姓名需填写相应的职称。
3. 答辩委员签名的扉页原件需单独提交,请勿装订入论文。
4. 导师签名的《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专委会)》。请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修改论文。
5. 《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七、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
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将在答辩后、修改论文并提交定稿后进行。答辩结果和重合度检测结果均将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
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结果分为三类:
(一)全文重合度<10%,查重通过;
(二)全文重合度≥10%≤20%,MPA中心将提交查重结果至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供其审议时参考;
(三)全文重合度>20%,视为论文重合度检测不通过,将不能获得学位。
八、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会议
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后,学院将对建议授予学位学生的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的学号、姓名、专业,导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信息。请留意,论文答辩及重合度检测的所有情况及相应的结果,需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九、其他注意事项
通过本次答辩学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预计在6月下旬发放。
附件:
1.答辩安排流程图
2.材料提交清单
3.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23年12月修订)
4.Word文档转PDF文档生成目录大纲操作示例
5.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复议申请书
6.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答辩用)
7.中山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提交表
8.学位论文电子版与印刷版一致性承诺书
中山大学MPA学位论文质量自查清单
中山大学MPA学位论文格式自查清单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0-39336431)
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