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方案(2020级适用)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为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要求,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

学制三年。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

三、学分要求

总学分为37学分,其构成是:核心课程18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程8学分;选修课程9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课程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课程设置

(一)核心课(18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

英语

2学分

公共管理

3学分

公共经济学

3学分

公共政策分析

2学分

政治学

2学分

宪法与行政法

2学分

社会研究方法

2学分

(二)专业方向必修课(8学分)

方向一:国家治理与治道变革

中国国家治理

2学分

中国地方治理创新

2学分

公共危机管理

2学分

反腐败及其国际经验

2学分

方向二:公共行政与政府改革

公共组织理论与实务

2学分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2学分

公共预算管理与改革

2学分

电子政务与治理

2学分

方向三:城市治理与公共服务

城市管理变革

2学分

公共服务创新

2学分

跨域合作治理

2学分

城市基层治理

2学分

方向四:社会保障与社会建设

福利国家理论与实践

2学分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2学分

社会政策专题

2学分

社会规制政策与实践

2学分

每个方向选课人数原则上需达50人以上(含50人)才能开设

(三)选修课(9学分)

1. 根据实际情况,每级学生的选修课会作适当调整。

2. 每门选修课选课人数原则上需达30人以上(含30人)才能开设。

3. 选修课不能与专业方向课重复。

4. 为进一步提高MPA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开设“中山大学MPA‘问学·问政·问德’系列讲座”, MPA学生在读期间必须听满6个讲座(1学分。学生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才能申请论文答辩。

(四)社会实践(2学分)

每位学生须提交一份社会实践报告,报告经通过后(60分合格)获得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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