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9年11月论文答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在2019年9月6日前提交论文初稿到MPA教育中心的2015、2016级双证MPA学生和2014、2015级MPA单证学生。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23、24日(视参加答辩的具体人数而定)
地点:中山大学东校园政务学院楼
三、答辩前准备工作
整个答辩流程包括答辩申请、第一次论文重合度检测、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等5个流程。流程示意图见附件1,材料提交清单见附件2,以下为各环节的说明:
(一)答辩申请
1.办理延期答辩手续(14级单证不在范围内):若具备申请答辩资格,但已属于延期答辩的学生,请于10月30日前将填好并经导师签署意见的《中山大学研究生延期学习时间申请审批表》交MPA教育中心,办理延期答辩手续。表格可从中心网站(http://mpa.sysu.edu.cn/)—“表格下载”栏下载,“学生意见”、“导师意见”栏需学生本人及导师签字。
2.系统操作:请于10月8-14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login.html)在“学位管理” -“学生申请答辩”栏,填写《硕士论文答辩申请书》并在线提交。系统支持 7.0 以上版本 IE 浏览器,请勿使用其他浏览器提交。请注意下述事项:
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研究创新点等文字内容较多部分推荐提前定稿,并整理至一个word文档,统一复制上传。请确保提交的答辩申请书上的内容与所上传论文中相关部分的内容保持一致。
3.提交答辩申请书
1)线上提交申请后,在“下载答辩申请书”模块下载并打印该申请书,贴上小一寸彩色照片。
2)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后,交导师填写“在学期间主要研究成果”、“指导教师意见”,于10月14日前交至中心办公室。请务必及时与导师联系并请导师签署意见,否则无法参加答辩。所有签字需用黑色签字笔。
3)申请书将作为学位档案保存,要求填写规范,格式正确,不可涂改。
4.“上传学位论文(PDF 格式,需生成目录大纲) ”栏,需上传已匿名处理的论文,并根据要求填写完整信息。论文是否匿名关系到是否符合评阅要求,请严格检查论文,确保能按时顺利送审。可通过下述方法检查:使用word或PDF的“查找功能”,搜索导师及本人姓名(中英文)的单一字段(请勿整个名字搜索,以防查找不全面),例如,张三,搜索:“张”、“zhang”、“三”、“san”等,通过各个相关字段的搜索,确保匿名。
由于提交后的论文无法再进行编辑,为避免文件上传不完整,建议先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成功后下载正文附件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5.若已参加上一次评阅,上一次的评阅老师中有给出“2”的结果,则说明论文需经修改后方可答辩,请在上传论文时,同时上传匿名的论文修改说明。
6.10月14日前发送学位论文word版本至邮箱(sysumpa2014@126.com),不作匿名处理,用于第一次重合度检测。
7.关于论文保密的规定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研究生保密论文分两类:一是“涉密学位论文”。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二是“内部学位论文”。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涉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不允许研究生选择本人所在单位涉密项目作为学位论文(即“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内部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申请保密。论文作者需在导师指导下填写《中山大学内部学位论文保密审批表》,报中心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二)照片采集及核对(研究生院的具体指引见附件4)
学位申请人须在上述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完成电子版学位证书照片的上传及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的核对工作。
1.单证学生可自行到校外的照相馆拍学位证书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但必须完全符合要求(参见附件)。
2.对于已参加毕业照片集中采集的学位申请人(双证)
这类学生无需上传学位照片,只需登录系统(“学位管理”—“下载答辩申请书”—“上传学位照片”),对系统中的照片进行核实。
3.未参加照片统一采集的申请人
可自行前往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采集点补拍,或通过新华社中国图片社主办的“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http://www.xinhuacu.com/#/home)上传照片采集。收到照片光盘后请妥善保存,在系统申请答辩时上传光盘中的照片。纸质版的照片需在提交答辩申请书时(10月14日前)一同提交至中心办公室。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上述毕业照片的学生,可暂时上传本人其他证件照,以便能及时成功生成答辩申请书,照片可在11月底系统重新开放时按指引重新上传。
(三)第一次论文重合度检测
1.检测前提
全文检测,正文(不含“导论”)字数少于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的2万字的论文,不予检测。
2.结果认定
全文重合度<10%,可以参加评阅;
全文重合度≥ 10%≤ 20%,修改后参加评阅;
全文重合度>20%,不能参加评阅。
3.结果反馈
中心办公室将论文上传查重后,将在一周内以邮件形式通知查重结果在10%及以上的学生。
4.特别提醒:《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重申坚决制止研究生违反学术纪律行为的通告》规定:研究生……对相关成果的借鉴和引用,必须尊重知识产权和尊重他人的劳动与创造。凡在引用别人的重要观点、数据,以及非众所周知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时,一定要注明出处,否则,将被视为剽窃行为。
(四)论文评阅
1.评阅安排
1)原则上,每篇论文将送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
2)参加了上一次答辩,在评阅环节中未能通过的同学,中心将送回上一次给予“不通过”的评阅人再次评阅,故请属于此情况的学生,在系统上传论文时,同时上传匿名的论文修改说明。
3)若属于上述第2种情况,希望更换评阅人,学生需在10月14日前向中心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导师签署意见,方可更换评阅人。
4)评阅结果可自行在系统查看。评阅结果的反馈有先后,但不会晚于11月8日。
2.结果认定
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评阅结果分三类(见下图)。
若任一老师的结果给出“3”,则该篇文章不能参加答辩。
2)若对评阅结果有异议,具体复议条件及操作,详见下一部分。
(五)论文评阅复议
论文评阅是否允许复议,及复议的具体安排需以研究生院届时的具体通知为准。此处所列的内容仅供参考。
1.评阅复议条件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若仅有一份“本次不能答辩”的评阅意见,且其他评阅意见均为第1档,经导师、培养单位同意,学位申请人可申请复议。
2.评阅复议程序
1)申请人可在评阅结果送达或公布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办公室提交《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复议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2)中心对接到的评阅结果复议申请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复议条件的申请予以驳回。
3)中心提交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学位办在收到复议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同意复议的审批意见。
4)论文评阅复议须将原评阅论文另送2位符合相应层次要求的校外评阅人复评。
3.复议结果确定
复议结果为最终评阅结果,情况如下:
如复议专家均给出“同意答辩”的评阅意见,申请人可参加本次答辩;
如有复议专家给出了“修改后答辩”的评阅意见,但未给出“本次不能答辩”的评阅意见,申请人经导师同意,可参加本次答辩;
如有复议专家给出了“本次不能答辩” 的评阅意见,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六)提交答辩用论文及相关材料
学生按评阅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后,需在11月15日下午5点前,按照下述要求提交论文5本,用于答辩。请注意以下事项:
1.11月15日前,请到中心办公室领取封面8份用于装订(可在打印装订论文当天前来领取)。
2.论文必须严格按《公共管理硕士(MPA)论文格式规范》(附件4)排版、打印,并规范装订,且需严格遵守匿名原则。注意事项如下:
1)论文封面需电脑打印,封面中缝要打上论文题目;
2)论文封面的“学位申请人”、“导师姓名及职称”、“编号”、“分类号”四栏不填;
3)论文中不需出现“扉页”、“后记”、“致谢”等内容;
4)原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正文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姓名;
5)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清单暂不装订;
6)若在评阅环节中,任一老师的结果给出“2”,则说明论文需经修改后方可答辩,请同时提交《论文修改确认书》(下载地址: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表格下载)。
3.单独打印的论文扉页1份(经答辩小组成员签名后,用于答辩通过后装订在论文定稿里),参照样板下载地址: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表格下载。
4.已填写的《专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交研究生院录入数据),下载地址: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表格下载。
四、答辩当天安排及需提交材料
论文答辩分组以及材料提交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拟于11月21日于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官网公布。
五、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
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第二次论文查重将在答辩后、修改论文并提交定稿后进行。答辩结果和查重结果均将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进行讨论。
第二次查重结果分为三种:
1.全文重合度<10%,查重通过;
2.全文重合度≥ 10%≤ 20%,中心将把查重结果提交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供其审议时参考;
3.全文重合度>20%, 视为查重不通过, 将不能获得学位。
答辩及查重的所有情况及相应的结果,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六、其他注意事项
毕业证及学位证约在12月底发放。
附件:1.答辩安排流程图
2.材料提交清单
3.学位证书照片上传操作方法
4.《公共管理硕士(MPA)论文格式规范》
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9年9月24日
(联系人:李老师(MPA),电话:39332632 殷老师(教育硕士),电话:39336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