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乡村振兴的中山实践及其政策启示

       乡村振兴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繁荣和农民幸福的关键路径,而这一过程不仅关乎产业的转型升级、组织的优化重构、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文化的传承创新,更在于深入挖掘和重塑乡村的独特价值。2024年11月2日下午,第55期中山大学MPA“问学•问政•问德”系列讲座在东校园举行。本期讲座以“乡村振兴的中山实践及其政策启示”为主题,特邀中共中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陈柳斌先生主讲。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主任李棉管副教授主持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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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柳斌主任在讲座现场)

(李棉管副教授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陈柳斌主任通过向同学们分享中山市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宣传视频,引出乡村振兴该如何实践的主题。他强调,乡村振兴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在推进过程中要充分重视理论指导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乡村振兴工作原则和方法的重要来源,要从中领悟面对具体工作问题时需要的底线思维和原则意识。陈柳斌主任紧接着为同学们详细解读了新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十大看点,提醒同学们要关注法律出台的目的与初衷,并引导大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目前乡村面临的集体涣散、小农脆弱等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

(讲座现场)

       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陈主任通过一系列生动的案例,展示了中山市在农业现代化、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这些实践对乡村价值的重塑和提升作用。他强调,乡村振兴并不是简单地为了追求物质财富或经济利益,而是要实现和美共富的目标;不能只注重村庄的经济增长,更要关注村民的生活质量、文化传承和精神满足。陈主任指出,“乡村振兴不是做文旅,更不是做景区,在实施乡村振兴项目中要做到‘合理规划’‘可持续发展’‘村民的参与和受益’三者兼顾。”

       随后,陈主任为同学们讲解了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迭代升级的发展历程,并将其与中山市的乡村建设现状进行对比,细致阐述了推广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时,陈主任通过分析中山市在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深刻地阐明了蕴藏在各项政策背后的理论和实践逻辑。

       最后,陈柳斌主任分享了中山市在培育强村公司和推广建立农村职业经理人制度过程中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他指出,人才队伍建设关系乡村振兴的成败,农村职业经理人制度是未来农村集体经济人才发展的方向,要通过优化农村职业经理人的招聘、培养、任用、监督流程,有针对性地解决该制度发展中的痛点和堵点,推动村集体经济壮大发展。

       在互动交流环节,现场同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政策创新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等方面提问。陈柳斌主任耐心作解答。他将自己三十年的政府工作经验总结成“尊重常识,遵循良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公共决策,以人为本”二十四个字,勉励现场同学们将所学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与公共服务事业。

(学生提问)

       本次讲座主题鲜明、案例鲜活、实践性强。在陈柳斌主任的精彩讲解中,学生们不仅了解了中山市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过程,更对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工作有了更多系统性的思考。

 

 

供稿:中山大学MPA研究生会宣传部

初审:林应悦

审核:龙明伟

审定发布:李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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