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最新的通知,现启动2021年下半年论文答辩工作。整个流程包括答辩申请、查重、评阅、现场答辩等多个环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已在 2021913日前提交论文初稿到 MPA教育中心(下称中心)的 20172018 MPA学生。申请过20218月答辩的同学,将不能申请本次答辩。

  (二)请注意,若此前已有一次学位答辩不通过但答辩委员会允许修改后再次答辩的学生,申请本次答辩需符合距上一次答辩结束后尚在一年内、并且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条件方可进行。例如,202011月答辩不通过的学生,当时可选择20215月或 2021年下半年(即本次)的其中一次作为第二次答辩。而本次学位申请是这类学生的最后机会,在本次申请学位的过程中,查重、评阅、现场答辩等任一环节不通过,基于一年期限已过,均不能再申请下次机会。相关规定请参见《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大研院〔202117 号)。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112021日(暂定,视参加答辩的具体人数和实际情况而定)

  地点:中山大学东校园政务学院楼

 

  三、答辩前注意事项

  (一)办理延期答辩手续

  需办理延期的对象为:

  1.1718级双证的学生,若未开题或若本次具备申请答辩的资格但不申请答辩,需在答辩申请阶段办理延期手续。最后一次答辩机会的学生不再具备申请延期的资格。

  2.参加本次答辩的学生,若在评阅、查重及现场答辩任一环节不通过,均需办理延期。对第2点中毕业答辩的补充说明:双证学生答辩不通过的情况分两种:(1)毕业答辩通过,能获毕业证,但学位答辩未通过,暂不能获学位证;(2)两者均未通过。后者的情况才需办理延期。

  延期的办理方法:从中心网站(http://mpa.sysu.edu.cn/-管理制度-资料下载栏下载《中山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时间申请审批表》填写,学生意见导师意见栏需学生本人及导师签字,将填好并经导师签署意见的表格纸质版于1012日前通过快递寄至中心。

  为确保快递材料可以顺利寄达,请使用顺丰快递,不要使用顺丰同城或其他快递。快递寄送地址:广州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大楼 D101 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39332632。下文提及的材料寄送均按此操作。

  (二)关于论文保密的规定

  根据《中山大学涉密研究生及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中大密〔201826 号)的规定执行。

 

   四、答辩工作各环节说明

  整个答辩工作流程包括答辩申请、第一次论文重合度检测、论文评阅、现场答辩、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会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等环节。流程示意图见附件1,学生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见附件2,以下为对各环节的说明:

  (一)答辩申请

  答辩申请的流程包括:学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导出答辩申请书(纸质版需提交)、导师系统上审核、学生填写论文信息采集问卷、学生上传论文等材料。具体如下:

  1.学生在系统提交申请:

  请于108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login.html,在学位管理”—“学生申请答辩栏,填写《硕士论文答辩申请书》并在线提交。系统支持 7.0 以上版本的 IE 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版)、Chrome浏览器,请注意下述事项:

  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研究创新点等文字内容较多的部分建议提前用word文档拟好,统一复制上传。请确保提交的答辩申请书上的内容与所上传论文中相关部分的内容保持一致。按照《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3)的要求,论文题目在25字以内,包括主标题和副标题(不计算标点)的字数。

  若此前曾有过答辩经历的同学,请提前尝试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已经获得填写权限。若无法进入填写界面,请及时与中心李老师联系。

  2.提交纸质版答辩申请书(需存放于学位档案中)。

  (1)线上提交申请后,在下载答辩申请书模块下载并打印该申请书,贴上小一寸彩色照片。

  (2)学生本人填写在学期间主要研究成果并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后,交导师填写指导教师意见,本纸质版申请书将作为学位档案保存,要求填写规范,格式正确,不可涂改,所有签字需用黑色签字笔。经本人和导师签字的纸质版申请书1012日前邮寄至中心。

  3.导师108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上审批是否同意答辩。答辩申请需经导师同意后方为有效,请务必及时与导师联系确认。

  4.学生108日下午24:00前填写“2021年下半年公共管理硕士(MPA)论文信息采集问卷”https://www.wjx.cn/vj/wBAomKW.aspx(内容包括:论文题目、论文研究方向、关键词、创新点等。请尽量精准填写论文研究方向字段信息,便于匹配平台专家)。

  5.按要求提交论文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原文准备:论文格式应符合《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原文要求,使用PDF格式,并进行匿名处理:论文的扉页、中英文摘要、正文以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的姓名,致谢部分暂不收录。

  (2)论文摘要准备:论文摘要要求使用txt格式,内容为论文中英文摘要,须进行匿名处理。

  (3)文档命名说明:

  论文为PDF文档,命名格式为:10558_学号_LW.pdf

  例如:10558_18211111_LW.pdf

  摘要为txt文档,命名格式为:10558_学号_ZY.txt 

  例如:10558_18211111_ ZY.txt

  以上材料10817:00前在MPA2021年论文提交系统(https://webiah.sysu.edu.cn/apply/2021mpalw)上传。

  (4)论文将用于查重和评阅,所以必须匿名。论文需为PDF 格式,需生成目录大纲(操作方法参考附件4)。可通过下述方法检查:使用 word PDF 查找功能,搜索导师及本人姓名(中英文均需搜索)的单一字段(请勿整个名字搜索,以防查找不全面),例如,张三,搜索:“zhang”“san”等,通过各个相关字段的搜索,确保匿名。

  (二)第一次论文重合度检测

   1.检测前提

  (1)全文检测;

  (2MPA的论文,根据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正文(不含导论)字数应不少于2万字,否则不予检测;

   2.结果认定

  (1)全文重合度<10%,可以参加评阅;

  (2)全文重合度≥ 10%≤ 20%,修改后参加评阅;

  (3)全文重合度>20%,不能参加评阅。

  3.结果反馈

  中心将论文上传查重后,将在一周内以邮件形式通知查重结果在10%及以上的学生。

  4.特别提醒:论文的写作需遵循学术道德规范,相关规定请参照《中山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中大研院〔202046号)。

  (三)论文评阅

   1.评阅安排

  (1)每篇论文将送两位评阅专家进行评阅。

  (2)论文评阅由研究生送审平台匿名双盲送审。

  (3)评阅结果可于11月初自行在系统和学生个人邮箱查看,评阅结果返回的时间有先后。

  2.评阅结果认定

  按照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评阅结果分三类:“1”为同意答辩。学位论文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按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后参加本次答辩。“2”为修改后答辩。学位论文基本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结合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一定修改后参加本次答辩。“3”为不能参加答辩。学位论文尚未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要求,不能参加本次答辩。需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三个月后重新送专家评审。

  评阅结果为一票否决制,只要其中 1 位专家给出不能参加答辩的结果,则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3.论文评阅复议

  未通过论文评阅是否允许复议,及复议的具体安排需以研究生院届时的具体通知为准。此处所列的内容仅供参考。

  (1)评阅复议条件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若仅有一份本次不能答辩(或暂缓答辩)的评阅意见,且其他评阅意见均为第1档,经导师、培养单位同意,学位申请人可申请复议。

  (2)评阅结果复议程序

  A.申请。学位申请人须在知晓或应当知晓评阅结果的7天内,经导师同意,向培养单位提出书面复议申请(见附件5),逾期不予受理。

  B.审查。培养单位对接到的评阅结果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复议申请不予接受;对于符合要求的复议申请,聘请23位满足相应层次评阅人要求的校内专家对评阅复议人的本次送审论文进行审查,获专家一致同意,并经培养单位院长(主任)签名同意后,方可报研究生院审批。

  C.复评。原评阅论文另送2位满足相应层次评阅人要求的校外评阅专家复评。

   4.复议结果确定

  复议结果视为最终评阅结果,学位论文按复评评阅人给出的评阅结果处理。凡经评阅复议程序获得学位者,其学位论文全部纳入学校学位论文抽检范围。被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将依据《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处理办法》(中大研院〔20208号)进行处理。

  (1)如复议专家均给出同意答辩(即两位专家均给出“1”的结果)的评阅意见,申请人可参加本次答辩;

  (2)如有复议专家给出了修改后答辩的评阅意见,但未给出本次不能答辩的评阅意见(即给出“1”“2”或者“2”“2”的结果),申请人经导师同意,可参加本次答辩;

  (3)如有复议专家给出了本次不能答辩(或暂缓答辩)的评阅意见(即只要其中一位给出“3”的结果),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四)提交答辩用论文及相关材料

  学生按评阅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后,需在1112日下午5点前,提交论文5本、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附件6)和论文扉页,用于现场答辩环节。请注意以下事项:

  1.领取论文封面。每位同学可领取 8 份中山大学论文封面,其中 5 份用于答辩前装订论文用;份用于通过答辩后装订论文存档版本用,请妥善保管。为方便各位同学领取和打印装订,中心联系了打印店协助发放论文封面,打印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千禧一街文心图文广告,联系人王先生 13710700352、座机 020-29046782,时间为:早上 9点到晚上 10 点。打印装订服务由各位同学自愿选择、自行安排。

  2.论文需严格遵守匿名原则,且必须严格按《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排版、打印,并规范装订。装订要求为:

  (1)论文封面需电脑打印,封面中缝要打上论文题目;

  (2)论文封面的学位申请人导师姓名及职称编号分类号四栏不填;

  (3)论文中不需出现扉页后记致谢等内容;

  (4)原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正文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姓名;

  (5)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清单暂不装订。

  3.学位申请人提供详细的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答辩用),并由导师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学生必须针对论文评阅书中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情况逐条向答辩委员会作出说明。

  4.提交单独打印的论文扉页 1 份(经答辩小组成员签名后,用于答辩通过后装订在论文定稿里),需提前填入论文题目(中英文)、专业名称、申请人姓名、导师姓名。供填写参照的样板下载地址:中山大学 MPA 教育中心网站-管理制度-资料下载。

  (五)现场答辩

  1.论文答辩分组安排及流程拟于 11 17日于中心网站公布。

  2.论文答辩会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为 30 分钟,其中要求学位申请人必须针对论文评阅书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情况逐条向答辩委员会作出说明。

  3.当天通过答辩的学生将向答辩秘书领回经答辩委员签名后的论文扉页。如答辩委员建议修改论文题目且导师也认可的,请立即自行打印一张扉页,交中心转给答辩委员签名,避免日后答辩人需另行联系答辩委员。

  4.为方便起见,建议学生提前打印好原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声明,一式三份,答辩当天请导师签名。

  5.答辩当天,学生需前往中心(D101 室)领取下述表格填写,表格必须用黑色签字笔(非圆珠笔)填写,贴好照片(小一寸 1 张,底色不限):

  通过毕业答辩的学生领取并填写《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表中班级鉴定栏由同学相互填写、签名。学生需请导师填写表中导师对毕业生意见栏目,并签名。已获毕业证书的同学不需要领取。

  6.请注意,正常情况下,申请学位的流程到了参加现场答辩并接受了答辩委员会投票(无论答辩是否通过),已算作使用了一次答辩机会。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若第一次答辩不通过,经答辩委员会投票同意,需在 1 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获得学位。若已面临学习期限到期或距上一次答辩不通过一年期限已到的情况,则在第二次答辩中,查重、评阅等任何环节不通过都会影响是否能继续申请学位。详细情况届时可咨询中心。

  (六)答辩后提交材料

  通过答辩的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后,请于 1125日中午12点前提交以下材料:

  1. 电子版资料,请使用同一封邮件,发送至sysumpa2014@126.com,邮件主题请以“1721****张三答辩后材料命名。包括:

  (1)提交供图书馆存档的学位论文 PDF 版及其他文档。中山大学各院(系、所、中心)硕士、博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必须按规定向学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印刷版。所有论文仅作为图书馆保存、服务和上级单位抽查所用,不向任何数据库商提供。图书馆在收到学院统一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后,届时将于 3 个工作日内在离校系统中完成相关手续的审批。相关提交方式和内容如下:

  文件 1:《论文基本信息》(命名规则:学号姓名.doc ) ,按照模板填写(见附件 7

  文件 2:学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论文最终定稿 PDF  (命名规则:学号姓名.PDF ) 论文定稿包括:印刷版论文封面、扉页(答辩组签名页)、 原创性声明签名页、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封底等完整内容,并且页面顺序与印刷版定稿完全一致。其中,扉页、原创性声明签名页均须扫描合并至学位论文电子版。论文最终定稿的电子版,不需匿名,同时用于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若有需要修改论文题目(经导师同意后)的情况,请留意届时通知,及时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修改相关信息。

  文件3:《电子版与印刷版学位论文一致性承诺书》(命名规则:学号姓名版本一致性承诺书.PDF)

  请打印《电子版与印刷版学位论文一致性承诺书》(见附件 8),经作者本人及导师签字后,扫描为单独的 PDF 文件。

  (2)已填写的《专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交研究生院录入数据),下载地址:中山大学 MPA 教育中心网站-管理制度-资料下载。文档命名规则为:1721****张三《专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论文题目需为最终定稿的题目。

  2.纸质版论文定稿及相关材料请寄送至中心,包括:

  (1)论文最终定稿的纸质版本。

  用封面装订好的纸质版用于学院及图书馆存档。共需提交 3 本,具体要求如下:

  A.前期空缺的内容除分类号不填外,其余包括学位申请人导师姓名及职称编号(写学号)均需打印完整;

  B.封面中缝除论文题目外,还需打上作者姓名;

  C.答辩委员签字后的扉页复印 3 份,需分别装订入3本论文中;

  D.“原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声明需经个人及导师签字后装订进论文定稿。请各位同学留意 答辩后提交的论文将在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上讨论,因时间紧迫,请各位同学务必提交已经导师签字的使用授权声明

  E.如有后记致谢,一并装订入论文中。

  (2)论文中、英文摘要的纸质版,单独打印,各提交 1 份,用于放入每位同学的学位档案。

  (3)答辩委员签字后的扉页原件请勿装订入论文,单独提交。

  (4)导师签名的学位论文修改对照表(专委会)。请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修改论文。

  (5)《中山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七)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

  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第二次论文查重将在答辩后、修改论文并提交定稿后进行。答辩结果和查重结果均将提交至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进行讨论。第二次查重结果分为三种:

  1.全文重合度<10%,查重通过;

  2.全文重合度≥ 10%≤ 20%,中心将把查重结果提交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供其审议时参考;

  3.全文重合度>20%,视为查重不通过,将不能获得学位。

  (八)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会议

  学院学位审议会议后,学院将对建议授予学位学生的信息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生的学号、姓名、专业,导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信息。请留意,答辩及查重的所有情况及相应的结果,需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

  通过本次答辩学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约在 12月底发放。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39332632

 

 

中山大学 MPA 教育中心
2021  9 23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