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学年MPA学生缴交学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0年8月29日、30日为在校生注册时间。为做好新学年在校学生的学费交费工作,现将有关交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费标准
        2018级、2019级每生每年学费32000元整。
        二、交费时间与方式
        方法一: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使用网上银行交费(推荐使用)
        学生可于2020年8月24日起登录“中山大学交费大厅”(网址:http://pay.sysu.edu.cn/),完成网上交费手续。“中山大学交费大厅”目前支持微信、中国银联、首信易等支付方式,免收手续费。
请注意:“中山大学交费大厅”对支付的金额不作限制,但各家银行与不同的支付平台分别设有不同的限额,如有疑问,可咨询银行卡所属银行或具体的支付平台。

        方法二:银行批量划扣
        学校定于2020年8月26日委托银行进行批量代扣。采用此方式交费的学生应于8月25日前将应交费用转(存)至学校发放的学生个人银行卡。如应交费用未能被学校成功划扣,请按照方法一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使用网上银行交费。
        三、学杂费票据
        2018年1月1日起,学生学费、住宿费、医保费收款只开具电子票据。学生交费后,可在“中山大学交费大厅”内“交费情况”标签下方操作栏点击“下载发票”,请有需要的同学自行下载、保存,以便日后之需。票据抬头默认为学生的姓名,如需更改票据抬头的同学请务必于缴(扣)费前登陆“中山大学交费大厅”,在“个人信息”页面修改票据抬头。票据一经开出原则上不予重新开具。
        四、注意事项
        (一)学生可在“中山大学交费大厅”中查询交费记录,也可通过自查银行卡余额的方式,确认应交费用是否划扣成功。
        (二)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费、住宿费且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以及超出缓交期限仍未缴清欠费的学生,学校将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中大财务〔2018〕17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选课和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予登记;取消当学年度学校各类奖学金和个人评先评优的参评资格;暂停图书借阅资格;限制使用校务管理与服务系统的功能;未缴清住宿费,不予安排住宿等。
        (三)对以上交费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缴费业务咨询(020)84113423
  “中山大学交费大厅”系统(020)84113168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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