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上半年论文答辩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0年上半年论文答辩工作已基本结束。本次答辩未通过的同学,请留意以下事项:


  一、延期学生的学习年限说明
  (一)对于2015级
  2015级双证的学生,学习年限将于2020年6月到期;
  2015级单证的学生,学习期限将于2020年12月到期。

  (二)对于2016级双证学生
  学习期限将于2021年6月到期。

  (三)对于2017级双证学生
  学习期限将于2022年6月到期。

  (四)答辩时限要求
  1.对在2020年6月答辩未通过但答辩委员会允许修改后再次答辩的学生,在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情况下,一年内需申请第二次答辩并通过方可获得学位。
  2.对于未申请2020年6月答辩的学生,请留意接下来的答辩时间安排,需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答辩。
  常规的答辩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另根据学校安排,每年在3月及9月会各增加一次答辩,主要面向学习年限到期的同学,这两次答辩是否进行需最终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后续一年内的答辩安排如下:

  (一)2020年下半年的答辩时间

  1.分别有2020年9月及11月两个答辩时间,对于已到最长年限的2015级双证学生,只能选择9月份的答辩(若有)。对于其他学生,如开展本次答辩,是否可申请将视届时通知而定,若已选择9月份的答辩,则不再申请11月份的答辩。

  2.2020年9月(是否安排需视届时学校通知)的答辩主要面向学习年限到期的学生(即2015级双证学生)。

  2015级双证的学生请注意,若有本次答辩,本次答辩是此批学生最后一次申请答辩的机会,在本次申请学位的过程中,查重、评阅、现场学位答辩等任一环节不通过,本次答辩流程结束,且不能再申请下次机会。

  3.对于在2020年6月答辩未获通过的学生,如选择下半年的答辩(9月或11月的其中一次),在本次答辩中,因查重、评阅等原因未通过而未能进入到现场答辩环节,不算使用一次答辩机会,还可以选择2021年上半年的答辩(3月或5月的其中一次),而届时那次答辩则为此批学生最后一次答辩机会。

  (二)2021年上半年的答辩时间

  1.分别有2021年3月(若有)及5月两个答辩时间,对于已到最长年限的2015级单证学生,只能选择3月份的答辩。对于其他学生,如开展本次答辩,是否可申请将视届时通知而定,若已选择3月份的答辩,则不再申请5月份的答辩。

  2.2021年3月(是否安排需视届时学校通知)的答辩主要面向学习年限到期的学生(即2015级单证学生)。

  2015级单证的学生请注意,若有本次答辩,本次答辩是此批学生最后一次申请答辩的机会,在本次申请学位的过程中,查重、评阅、现场学位答辩等任一环节不通过,本次答辩流程结束,且不能再申请下次机会。

  3.对于在2020年6月答辩未获通过的学生,2021年上半年的答辩(3月或5月的其中一次)为最后一次机会。在本次申请学位的过程中,查重、评阅、现场学位答辩等任一环节不通过,本次答辩流程结束,且不能再申请下次机会。

  上述事宜,相关规定请参见《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中的:《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4级单证的学生,因最长学习年限已过,若未获得学位,请联系中心办理离校退学手续。

       若对本人的学习期限、答辩情况等有疑问的学生,请及时联系MPA教育中心确认,以免错过答辩申请时间。

 

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0年6月15日

(联系人:李慧园:39332632,殷影儿:3933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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