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最新的通知,现定于7月重新启动一轮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整个流程包括答辩申请、查重、评阅、答辩等不同环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次答辩主要面向以下三类学生:
1.上一次答辩未通过的,但未超过二次答辩时限(一年内)的学生;请注意,若在2019年下半年已有一次答辩不通过的经历,一年内进行二次答辩的最后机会为2020年11月的答辩(约在10月启动相应工作) 。
2.2014级单证学生(学号1425开头)。本次答辩为14级单证学生的最后机会。
3.2015级双证学生(学号1521开头)。因未知后续是否还有针对该批学生的答辩安排,故建议15级双证同学尽量参加本次答辩。
若非上述三类但拟参加答辩的学生,须符合已按要求提交过论文初稿到MPA教育中心(下称“中心”)的前提,方可申请。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由于疫情的原因,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总体原则,2020年7月的答辩将采取线上答辩的形式进行。
三、答辩工作各环节说明
整个答辩工作流程包括答辩申请、第一次论文重合度检测、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会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等7个环节。流程示意图见附件1,学生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见附件2,以下为对各环节的说明:
(一)答辩申请
    答辩申请的流程包括:学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导出答辩申请书(纸质版需提交)、导师系统上审核、学院审核并开通上传论文权限、学生上传论文及修改说明(若需要)。具体如下:
 1.学生在系统提交申请:请于7月10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login.html),在“学位管理” —“学生申请答辩”栏,填写《硕士论文答辩申请书》并在线提交。系统支持 7.0 以上版本的 IE 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版)、Chrome浏览器,请注意下述事项:
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研究创新点等文字内容较多的部分建议提前用word文档拟好,统一复制上传。请确保提交的答辩申请书上的内容与所上传论文中相关部分的内容保持一致。中山大学MPA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3)中要求的论文题目在25字以内,包括主标题和副标题(不计算标点)的字数。
若此前曾有过答辩经历的同学,请于7月8日前尝试登陆系统,确认是否已经获得填写权限。若无法进入填写界面,请及时与中心联系。
2.提交纸质版答辩申请书(需存放于学位档案中,开学后另行通知提交)
1)线上提交申请后,在“下载答辩申请书”模块下载并打印该申请书,贴上小一寸彩色照片。
2)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后,交导师填写“在学期间主要研究成果”、“指导教师意见”,本纸质版申请书将作为学位档案保存,要求填写规范,格式正确,不可涂改,所有签字需用黑色签字笔。
经本人和导师签字的纸质版申请书需补交至中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导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上审批是否同意答辩。所有的答辩申请需经导师同意后方为有效。请务必及时与导师联系确认。
4.中心审核后开通上传论文功能。
5.学生上传论文。请关注中心是否已完成审核环节。若已完成,则可上传学位论文。上传论文需于7月13日上午十点前完成。上传的论文将用于查重和评阅,所以必须匿名。
上传的论文需为PDF格式,需生成目录大纲。Word文档转PDF文档生成目录大纲的方法见附件4。
“上传学位论文”栏,请根据要求填写完整信息。论文是否匿名关系到能否顺利评阅,请严格自查,确保能按时顺利送审。可通过下述方法检查:使用word或PDF的“查找功能”,搜索导师及本人姓名(中英文均需搜索)的单一字段(请勿整个名字搜索,以防查找不全面),例如,张三,搜索:“张”、“zhang”、“三”、“san”等,通过各个相关字段的搜索,确保匿名。
由于提交后的论文无法再进行编辑,为避免文件上传不完整,建议先点击“暂存”按钮,保存成功后下载正文附件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6.已参加过上一次评阅的学生,如需对论文修改的内容进行说明,请在上传论文时,同时上传匿名的论文修改说明。
(二)第一次论文重合度检测
1.检测前提
1)全文检测;
2)MPA的论文,根据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正文(不含“导论”)字数应不少于2万字,否则不予检测;
3)教育硕士论文,正文(不含“导论”)字数应不少于1.5万字,否则不予检测。
2.结果认定
1)全文重合度<10%,可以参加评阅;
2)全文重合度≥ 10%≤ 20%,修改后参加评阅;
3)全文重合度>20%,不能参加评阅。
3.结果反馈
中心将论文上传查重后,将在一周内以邮件形式通知查重结果在10%及以上的学生。
4.特别提醒:《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重申坚决制止研究生违反学术纪律行为的通告》规定:“研究生……对相关成果的借鉴和引用,必须尊重知识产权和尊重他人的劳动与创造。凡在引用别人的重要观点、数据,以及非众所周知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时,一定要注明出处,否则,将被视为剽窃行为”。
(三)论文评阅
1.评阅结果认定
按照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评阅结果分三类(目前系统仍未更新,仍显示为四类,但“3”和“4”视作同一类,即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按照目前的系统设置,“1”为可以参加答辩;“2”为“修改后可以参加答辩”。若有任一评阅人给出“3”(暂缓答辩)或“4”(不能答辩)的结果,则该篇论文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2.评阅安排
1)原则上,每篇论文将送两位评阅人进行评阅。
2)已有评阅记录的学生,原则上中心将送回最近一次的评阅人再次评阅,属于已有评阅记录的学生,在系统上传论文时,建议同时上传匿名的论文修改说明。
3)若属于上述第2种情况,希望更换评阅人,请于7月13日前向中心邮箱(mpa@mail.sysu.edu.cn)提交电子版的书面申请,并附上经导师同意的信息截图或邮件截图,由中心审核是否符合可更换评阅人的情况,若符合方可更换。开学后需补交纸质版的书面申请,纸质版需有导师签署的意见。
4)评阅结果可自行在系统查看,评阅结果返回的时间有先后。
3.论文评阅复议
论文评阅是否允许复议,及复议的具体安排需以研究生院届时的具体通知为准。此处所列的内容仅供参考。
1)评阅复议条件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若仅有一份“本次不能答辩”(或“暂缓答辩”)的评阅意见,且其他评阅意见均为第1档,经导师、培养单位同意,学位申请人可申请复议。
2)评阅复议程序
A.申请人可在评阅结果送达或公布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提交《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复议申请书》(届时联系中心获得)。因疫情期间导师未能及时签字的,申请时请先提交申请书的电子版及导师意见的信息截图或电子邮件截图作为佐证,逾期不予受理。
B.中心对接到的评阅结果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复议条件的申请予以驳回。
C.中心提交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学位办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会就是否同意复议给出审批意见。
D.论文评阅复议须将原评阅论文另送两位符合相应层次要求的校外评阅人复评。
4.复议结果确定
复议结果视为最终评阅结果,情况如下:
1)如复议专家均给出“同意答辩”(即两位专家均给出“1”的结果)的评阅意见,申请人可参加本次答辩;
2)如有复议专家给出了“修改后答辩”的评阅意见,但未给出“本次不能答辩”的评阅意见(即给出“1”和“2”或者“2”和“2”的结果),申请人经导师同意,可参加本次答辩;
3)如有复议专家给出了“本次不能答辩” (或“暂缓答辩”)的评阅意见(即只要其中一位给出“3”或“4”的结果),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答辩。
(四)线上答辩
1.答辩前提交材料
1)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PDF)
若评阅通过,则可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结合评阅意见修改后的参加现场答辩的论文版本,需提交论文电子版(PDF)到sysumpa2014@126.com用于答辩,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如下:
A.论文需严格遵守匿名原则,且必须严格按《公共管理硕士(MPA)论文格式规范》排版。要求为:
B.论文中不需出现扉页及“后记”、“致谢”等内容;
C.原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声明、中英文摘要、正文及附录部分均不得出现申请人和导师姓名;
2)电子版论文扉页1份。本份扉页将在答辩当天经答辩小组成员签名后,用于答辩通过后装订在论文定稿里。扉页要提前填入论文题目(中英文)、专业名称、申请人姓名、导师姓名。样板下载地址:中心网站-表格下载。
3)按需提交《论文修改确认书》
若评阅结果通过,但有评阅专家给出“2”的结果,则说明论文需经修改后方可答辩,请提交导师签字的《论文修改确认书》(下载地址:中心网站-表格下载)。学生可将《论文修改确认书》填写完后发送给导师使用电子签名进行签字。经导师签字的电子版(PDF)《论文修改确认书》,在提交答辩论文电子版时一起提交。
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邮件主题命名规则为:1X21****张三答辩材料,附件命名规则为:1X21****张三答辩论文+论文题目;1X21****张三《论文修改确认书》;1X21****张三答辩论文扉页。
2.答辩当天安排
答辩分组安排、注意事项及当天需提交材料等事宜,将于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请注意,正常情况下,申请学位的流程到了参加现场答辩并接受了答辩委员会投票,即使答辩不通过,也已算作使用了一次答辩机会。
若对本人的答辩流程或学习期限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中心。
(五)第二次论文重合度检测
第二次论文查重将在答辩后、修改论文并提交定稿后进行。答辩结果和查重结果均将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
第二次查重结果分为三种:
1.全文重合度<10%,查重通过;
2.全文重合度≥ 10%≤ 20%,中心将把查重结果提交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供其审议时参考;
3.全文重合度>20%,视为查重不通过,将不能获得学位。
(六)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会议
该会议将就本次答辩的相关情况进行审议。
(七)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本次答辩的所有情况及相应的结果,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附件:1.答辩工作流程图
2.材料提交清单
3.《公共管理硕士(MPA)论文格式规范》
4. Word文档转PDF文档生成目录大纲操作示例

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0年7月6日


(联系人:李老师(MPA),电话:39332632
   殷老师(教育硕士),电话:3933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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